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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偉光。
(新加坡4日訊)因販毒遭法庭判處死刑的大馬青年楊偉光上訴失敗;新加坡最高法院三司上訴庭今午駁回了他的司法審核上訴申請。
楊偉光的最後一線生機,現在只能看新加坡總統納丹會否同意給予寬赦。
楊偉光通過司法途徑挽救生命已在今日劃上句號。
今天負責審理本案的法官分別為新加坡上訴庭大法官陳錫強,以及兩位上訴庭法官潘文龍和維克拉惹。
陳錫強大法官於下午3時宣讀判詞,以及作出以上宣佈。
今天出庭聆聽下判結果者包括楊偉光兩名哥哥運良與運忠,以及“楊偉光後援會”成員饒兆穎律師等人。
運毒入新加坡
楊偉光被判死刑
來自沙巴的楊偉光是在2007年6月12日,運送47.27公克海洛因入境新加坡時被捕,當年他年僅19歲。
有關案件進入司法審訊後,楊偉光被判處死刑,於2009年12月4日行刑。
2009年12月1日,楊偉光的家人收到新加坡監獄局發出有關楊偉光即將行刑的通知。當時已篤信佛法的楊偉光,則簽署器官捐獻同意書。
不料,案件過後峰迴路轉,經新加坡律師拉維上訴求情後,楊偉光在問吊前兩天獲得暫緩執行死刑,拉維也針對當局駁回楊偉光特赦申請的決定,提出司法審核要求。
星洲日報.2011.04.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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