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4日訊)涉嫌非禮11名華裔女學生的巫裔男紀律老師,今日被帶上安邦推事庭,面控11項非禮罪名。
25日過堂最高監10年
現年49歲的梅格依斯馬茲否認所有控狀,並要求審訊,他較后獲推事阿扎拉奧妮批准以1萬1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。
控狀指被告在今年2月25日早上7時30分至8時30分,在安邦班丹美華某國中紀律老師辦公室內,把手放在女生胸部上,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。
一旦罪成,最高刑罰是10年監禁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當通譯員向被告念出控狀時,坐在被告欄后方的被告妻子雙手蓋著臉部。
主控官扎依莎副檢察司建議每項控狀保釋金為1500令吉,但被告代表律師阿米爾阿斯里則要求減至800令吉。
阿米爾說,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,4名孩子仍在求學,妻子則是家庭主婦。
“自從他在2月25日被捕后,報章大事報導此事,嚴重影響被告作為公務員的名聲和自尊,他執教已有23年了。”
他說,被告在學校的同事也到法庭,反映他們對被告的道德支持。
推事較后擇定3月25日為此案過堂,被告妻子后來為他辦理保釋手續。
11名年齡介于15歲至16歲的女生,在上月27日通過民主行動黨蓮花苑區州議員李映霞揭發事情經過,指她們被有關教師非禮胸部,以測驗學生心律是否正常。
這名教師在事件見報后,曾在會議上,向受害者道歉,坦承自己有“碰”到學生胸部。
他較后于2月28日被勒令停職,並受促不可出現在校園範圍。
李映霞:律師陪同
安排女學生出庭供證
報導:薛淑敏
(吉隆坡4日訊)民主行動黨蓮花苑區州議員李映霞指出,她將安排11位被老師非禮的女學生,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供證。
她今日接受《中國報》電訪時指出,本身及受害者都不知道該名巫裔紀律老師今日被控。
“報案的是我的助理,但者和家屬都不懂該老師今日被控,我還是在媒体詢問下,才得知此消息。”
她說,她將在較后向警方了解詳情,為何沒有知會他們有關審訊日期。
“如果法庭要受害者出庭,我會陪同她們,還會有律師旁聽,保障受害者權益。”
李映霞說,基于受害者年齡未滿18歲,法庭須給予受害者特殊對待,如清場或讓律師陪同,避免問及過分問題,令學生情緒崩潰。
“如昨天社會福利局叫11名學生前往醫院訪問,但他們問的方式過火,令學生們感到壓力,再次痛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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